日前,“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广西】2020年南宁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通知”,为方便大家查看,医学教育网特地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信息,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南宁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健局,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0年南宁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根据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14〕3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16〕22号)等相关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以下简称“新人新办法”培训)的人员,以及参加2018年、2019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未合格需补考的“新人新办法”培训人员。
(二)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第1号)等有关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老人老办法”培训)的人员,并按照桂卫科教发〔2016〕5号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三级医疗机构:2014至2017年进入临床岗位后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人老办法”培训、至今仍未进入“新人新办法”培训阶段的;
2.二级医疗机构:2014至2018年进入临床岗位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人老办法”培训、至今仍未进入“新人新办法”培训阶段的,以及参加2018年、2019年“老人老办法”培训结业考核未合格而需补考的。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1月1日前完成“老人老办法”培训的。
二、考核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新人新办法”培训考核的,须在2020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本专业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含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含医师资格考试通过者及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者)。
(三)报考“老人老办法”培训考核的,须符合以下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1.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医师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临床工作满2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4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6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5.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临床工作满7年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三级医疗机构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级医疗机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20年1月1日。(注:按桂卫科教发〔2016〕5号文件,以上所指医院等级为2016年2月19日前医院等级。)
三、考核报名
(一)所有参加专业理论考核的人员均采用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6日。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片(白底,小二寸),并打印《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表》。
2.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
4.报名材料要求:
(1)《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考点留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注:“老人老办法”培训考核考生以后续学历报名的,需提供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注:2019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老人老办法”培训考核的考生还需提交:
1)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3)每个单位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以核查医院等级。
5.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1)“新人新办法”报名人员由所在主培训基地负责统一收集审核相关报名材料。
(2)“老人老办法”报名人员,由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一收集审核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和个体医疗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等单位相关报名材料。区直属驻邕医疗卫生单位和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
(3)请各主培训基地和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区直属驻邕和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以下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各单位补送材料
(二)对于参加2018年、2019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未合格,需补考的“新人新办法”人员,不须网上报名,由所在主培训基地审核报考条件后收集考生报名信息,在6月28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给考点:
1.《2020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新人新办法”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单位盖章)和电子版。
2.考生相片电子版,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分辨率不小于413×626,大小为150-300k,并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如450103************.jpg)。
3.请各主培训基地将附件3电子版和考生相片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发送到邮箱:kszx2630909@163.com。
四、考核方式、形式及时间安排
结业考核分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采用模拟操作、临床操作等形式进行;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形式。
(一)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1.“新人新办法”培训。
(1)考核时间:2020年8月8日、9日。
(2)考核地点:由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分专业(专科)进行。
(3)考核方式:采取模拟操作、临床操作形式进行。
2.“老人老办法”培训。
(1)考核时间:2020年6月5日前完成。
(2)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本单位组织专家自行考核。
(3)乡镇卫生院、民营和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单位所在县(区)、开发区卫健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4)各县(区)、开发区卫健局负责通知所在辖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报考人员按时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5)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束后由考核机构出具《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
(二)专业理论考核。
1.专业理论考核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我市考务工作委托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负责辖区考生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8月7日-16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3.考核时间及形式:2020年8月16日,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
五、考核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一)专业理论考核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统一公布,考生成绩将以标准分形式报告,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证件编号进行成绩网上查询。
(二)“新人新办法”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及专业理论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发放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未通过的考试科目可以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已通过科目成绩三年内有效。
(三)“老人老办法”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专业理论考核,专业理论考核通过者为考核合格,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四)结业考核不接受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
六、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各专业理论考核大纲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导标准已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发布。
(二)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所在的主培训基地负责通知,组织其进行报名考核。
(三)有关军队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请相关基地按照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有关通知要求,做好考生报考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各培训基地及相关单位要注意加强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工作,考生对报考材料真实有效性负第一责任,所在单位或基地对考生报考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现场确认结束后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材料进行复核。
(五)“老人老办法”培训考核的人员,应按执业证注册的执业范围报考考核专业。2020年之后,广西将不再安排“老人老办法”培训结业考核及补考。已进入“新人新办法”培训阶段的人员,不得参加“老人老办法”培训考核,如以虚假材料报考并通过考核的,查实后取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为更好的服务考生,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近期推出了公众号,考生可关注“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公众号了解有关考试信息。
(七)2020年南宁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jw.nanning.gov.cn)查询。
联系方式: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电话: 2613923、2613961、2630909。
附件:
附件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0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新人新办法”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