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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53人简章

2018-02-15 11:3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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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地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原广州港港湾医院),广州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地处黄埔核心经济区大沙地,在“黄埔临港商务区鱼珠核心区”内。医院始建于1957年,原为黄埔港务管理局港湾医院(国有企业医院),经广州市政府批准,2007年由企业医院转制移交广州医科大学管理,是广州医科大学七家直属医院之一,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由二级医院升格为三级综合医院,2013年,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5年,成立广州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学院,是广州东部最大的、一家独立法人建制的市属三级综合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随着广州市重点民生工程——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竣工落成,医院一跃成为黄埔区首家超千床的市属三级公立医院,新大楼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医院秉承“仁心仁术,精益求精”的办院精神,已经形成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医院重视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带教工作,承担多个医学院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与带教任务,是“广州医科大学康复医学教研室”、“广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协同基地”及“黄埔区社区康复技术培训基地”,并与德国合作成立“中德合作广州医科大学微创外科技术培训基地”,由国内外著名微创技术临床和研发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全力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性培训基地。

二、招生计划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面向社会招收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如下(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自愿以培训医师身份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书,遵守医院相关培训管理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并按相应学科培训标准的要求完成培训计划;

(二)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医学学位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2017年毕业的往届生;

(三)原则上必须通过CET-4考试,通过CET-6考试者优先;

(四)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3月2日。

(2)报名方式:直接在报名系统(http://www.yulin-medical.com:6600)中填写信息、填报志愿。

注1:2018年广州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及协同基地由广医统一组织报名和理论考试,因此在同一个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志愿。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且填报同一医院的不同培训专业也视为填报多个志愿。

注2:如遇系统使用问题,请点击网页的“联系方式”查看相关基地或报名系统的联系人。

(3)资格审核:2018年3月3日至3月8日进行。请报名人员留意报名系统中的人员状态,如为“审核通过”即获得考试资格。

2.理论考试

2018年3月17日在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进行。具体见2018年3月9日在我院官网(http://gyfwyy.com)的“人才招聘””版块发出的理论考试公告。

3.面试

(1)通知方式:

①在我院官网(http://gyfwyy.com/)的“人才招聘”版块招聘系统平台中发出公告;

②入围面试者将收到邮件通知,告知面试的时间、地点。

(2)面试内容:由各医院自行组织。内容包括临床知识和技能、沟通和表达能力等。

4.录取

根据理论考试和面试结果,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额满为止。对未招满额的培训专业,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进行择优调剂录取。录取人员名单届时将公布在我院官网。

五、培训年限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我院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六、培训待遇

(一)不需缴纳培训费用;

(二)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

(三)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及相关福利。其中,对于报读本院全科、儿科专业的住培生,补助将给予倾斜,广州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额外紧缺专业生活补助。

上表数据为未扣除社保和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属于税前数额。

(四)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五)人事管理

1、社会化学员:社会学员自行处理人事档案(如自行委托人才市场管理),工龄连续计算。按照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待遇(将在国家规定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医院配套待遇等)。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人事及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我院发放一定的工作补助。

(六)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社会学员期满合格后去向

培训期满可获得合格证的学员,医院将根据当年各科室的增人计划,对培训期间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录用为我院工作人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2292340,

电子邮箱:gy5yrsk168@163.com

注:由于电话线路繁忙,建议发邮件进行咨询。

点击下载>>>

1、招聘计划.docx

2、培训待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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