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庆市2017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渝卫住培办发〔2017〕27号《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按照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组织实施好我单位2017年住培招生面试工作,特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对外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毕教委”)负责面试的组织领导工作;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毕教办”)牵头,协同人事科、护理部、教务科等部门具体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调剂录取招生计划
序号 | 培训专业 | 招生计划 | 序号 | 培训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妇产科 | 7 | 13 | 眼科 | 1 |
2 | 内科 | 0 | 14 | 耳鼻咽喉科 | 2 |
3 | 儿科 | 4 | 15 | 麻醉科 | 0 |
4 | 急诊科 | 1 | 16 | 临床病理科 | 1 |
5 | 全科(不含订单定向计划) | 3 | 17 | 检验医学科 | 2 |
6 | 康复医学科 | 1 | 18 | 放射科 | 0 |
7 | 外科 | 5 | 19 | 超声医学科 | 2 |
8 |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1 | 20 | 核医学科 | 1 |
9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 | 21 | 放射肿瘤科 | 1 |
10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 | 22 | 口腔全科 | 0 |
11 |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 2 | 23 | 神经内科 | 3 |
12 | 骨科 | 2 | 合计 | 41 |
三、招录流程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验审→结构化面试→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体检→公示拟招录人员名单→网上录取。
(一)现场验审
1.现场验审安排
时间:8月2日08:00-12:00及14:30-18:00.
验审地点:医院综合楼5F毕教办
过期未参加现场验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验审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参加后续面试。
2.考生须提交材料:
(1)报名网站打印的本人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委托培养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以上要求的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信息涉及的资格证均需考生携带原件至现场验审,收取复印件。
(二)结构化面试
1.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8月3日
候考室:医院综合楼6F大会议室
面试室:医院综合楼6F小会议室
候分室:医院综合楼5F会议室
2.人员报到
面试当天 07:40-8:00在候考室报到。8:00开始身份核查及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签《诚信承诺书》并抽取面试顺序号、工作人员宣讲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等。8:00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3.面试流程
介绍考生须知、明确面试要求;考生依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生面试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4. 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高低、执业资格有无的顺序优先排名,若仍然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则不予录取。
(三)考生体检
按招录专业指标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入学体检标准》,并结合本专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报考人员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过时未参加资格验审、面试、体检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名单、拟招录人员名单均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关注网站动态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规定事项。
(三)根据渝卫住培办发〔2017〕27号《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培训基地不收取其他考试考核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85381616 15723494866 何芸芳 罗晓舟
QQ群号:291295828(意向住培群)
传真:023-85368112
医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