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启动重庆市2017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拟定于2017年6月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由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二、考核对象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1.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2014级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并轨研究生。
2.2014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专科学历、本科学历、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3.2015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4.2016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型博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5.2015、2016年全市统一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的学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符合参考条件的第三军医大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军队学员和2014级军队计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护士规范化培训
1.2015年全市统一招收的专科学历且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2.2016年全市统一招收的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3.2015、2016年全市统一组织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的学员。
三、考核时间
具体信息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一)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笔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时间:6月11日上午;
护士规范化培训考试时间:6月10日上午。
(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时间:6月9日-10日;
护士规范化培训考核时间:6月10日下午和11日全天。
四、报考流程
《2017年重庆住院医师和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考流程》。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2017年重庆住院医师和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内容及标准》:
重庆市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内容和标准
2017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培结业考核-临床技能考核内容和标准
重庆市2017年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技能考核内容和标准
六、其他事宜
(一)结业考核费:500元/人,由住培、护培基地承担。参考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由住培、护培基地统一将结业考核费支付至市住培护培事务管理办公室,补考学员自行承担考核费用。
(二)参加住培、护培资格审核及临床技能考核的专家名单拟从10家国家级住培基地及部分市级住培、护培基地中遴选,经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组成。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魏婧靖、帅佩君,023-67706518;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联系人:彭清诺,023-81213966、023-63621100;
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联系人:唐文胜,023-67288260、023-67756176.
重庆市2017年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安排通知相关附件:
1.2017年住院医师和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学员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