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近日发布了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为了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整理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7月7至17日,报名截至时间为7月17日18:00。
报名方式: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专区(http://www.cqwsrc.com/webSite/rcpx/zyyspx/),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确认要求:非本院学员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单位人)前往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2楼科教科现场确认。
联系电话:023-67514736;联系人:刘茂航;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
二、培训目的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高尚医德、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三、招收对象和条件
1、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从业基础。
3、自愿进入临床住院医师培训,遵守《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并按相应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工作。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
四、招收程序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统一要求。
五、招生计划
医院确定精神科1个二级学科,拟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专业及名额详见《重庆市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基地招生计划表.doc》。
六、待遇
1、学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与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单位人需同时签订三方协议,按相关要求为培训学员提供工资、补贴和必要的社会保障。
2、社会人档案须由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3、单位积极协助培训学员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
4、医学学士学位获得者,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考核,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根据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可以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培训结束后,推荐学员自主择业,院所将遴选招聘部分优秀住院医师留院工作。
七、基地简介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国家省级医院,隶属重庆市卫生局。是全市唯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精神(心理)卫生防治专业机构。中心历史悠久,有两个院区,即中心本部(金紫山院区:是1958年建立的原重庆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中心附院(歌乐山院区:是1954年建立的原重庆市第一精神病医院)。2000年这2所原市级医院合并组建成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已入选全国500家大型医院目录,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和声望。近几年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心的迁建纳入重庆市“十大”公益建设项目之一,目前由国家资金投建的《重性精神病综合大楼》正在中心附院(歌乐山院区)新建;为了市精神卫生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已决定中心本部(金紫山院区)迁址北碚区蔡家(床位1200张),拟投资7.5亿,全新打造一所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现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中心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全体“精卫人”正以全新的姿态,以创建国内、西部领先的精神卫生中心为目标,不断进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精神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