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通知现已发布,现由医学教育网的小编为您整理撰文如下:
根据《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精神,为启动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建设,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包括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下同)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地数量
首批拟认定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6—8个,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6-9个。
二、申报医院资格
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具体条件见《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或《北京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以下简称《基地标准》)。
三、申报与认定程序
1.自评
申报医院应当依据《基地标准》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中应包括申报理由、基地条件、基地特色、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原始数据。联合申报的牵头医院和申报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医院,自评报告还应包括协作医院或基层实践基地相关情况。
2.申报
申报医院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北京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以及《申报医院各培训专科可培训住院医师人数调查表》(附件2)1份,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我局科教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评审
我局定于2012年8月15-17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采取听取医院汇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查阅自评报告和相关原始材料的形式进行。各申报医院应主要围绕《基地标准》要求,对本单位申报理由、既有条件、基地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汇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汇报采取PPT形式。联合申报培训基地的相关医院和单位,也应到现场参加评审。
4.认定
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我局将根据现场评审结果确定培训基地、培训专科名单,并根据培训需求确定2012年度各培训基地和培训专科的培训规模。
5.公布
我局将培训基地与培训专科名单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申报医院和单位应高度重视基地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院内动员、开展自评、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
2.各申报医院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中医局科教处 刘娟 吴佰琦
联系电话:83970028 15910386588
电子邮箱:lilysout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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