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1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了,计划招收2610人!
2021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助理全科医生
培训招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卫科教秘〔2015〕183号),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管理,保障招收工作统一、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保证招收质量,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2021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收2610人,其中西医类别2290人、中医类别320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招收250人,其中临床类别180人、中医类别70人。
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对象(以下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称:社会人)两种。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
1.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即可)
(1)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含2021届)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报考条件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报考资格,且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
(2)在读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均不属于本次招收范围。
(3)报考专业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4)单位人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才能予以报考,填报的培训专业、培训基地医院等信息须与经单位盖章的介绍信保持一致。专业(基地)志愿限报1个,基地(医院)志愿限报5个。
(5)社会人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基地(医院)与专业(基地)组合志愿限报5个。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原则上仅限于报考全科专业,中心乡镇卫生院委派培训对象亦可报考内科专业。
(7)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以单位人方式统一报考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1.基本条件
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下同)专科学历(包含2021届)毕业生。
2.报考条件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是初级或无职称人员。
(2)报考专业类别(临床、中医)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3)单位人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才能予以报考,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毕业生必须以单位人方式报考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http://220.178.116.78:9889/)进行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8:00-5月10日17:30。
(二)现场确认初审
4月30日-5月12日,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目录见附件4)到第一志愿基地医院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基地医院以单位账号密码登录信息系统,进入“招收考试”模块的“报名信息审核”,审核人员要逐一审核报考资格、报考专业等,并逐一核对报名表中所有信息字段及照片。报名开始后即开通审核功能,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12日17:30。
5月13日下班前,各基地编制完成《2021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册》(附件5-1)或《2021年安徽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册》(附件5-2),同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依序排装建档。
(三)省级资格复审
5月15日-5月19日,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地医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四)准考证打印
6月1日8:00-6月5日8:00,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录取
本次考试方式为医学综合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临床助理全科、中医助理全科五类。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确定录取培训对象。如基地医院或相应专业未完成招收计划,将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住培调剂录取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需求。
(六)公示报到
招收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录取结果。
培训基地接到录取人员正式名单后,及时向培训对象通知报到时间和相关要求。培训时间自培训启动之日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同时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视为自行退出培训。
对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期内培训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必须与培训基地、委派单位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协议(附件6、7),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确保考试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考核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及各位考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宣传引导工作。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等7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卫科教秘〔2015〕1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3号),认真落实:到2020年应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必要条件覆盖到全行业;2020年以后,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培;2020年以后的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等相关政策措施。各地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动员和派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确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相关待遇。
(三)加大全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力度。各地要积极从各级医疗机构中选派人员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重点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兼顾做好儿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培训的选派工作,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任务(附件3)。制定倾斜政策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等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县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对所属基地的管理和工作督导,认真做好招收、培训的实施工作。
(四)各级医疗机构选派培训人员报名前要确定其今后的专业岗位,介绍信中应明确相应培训专业,个人和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申请调整培训专业。培训结束后,委派单位严格按照介绍信确定的培训专业落实其工作岗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本单位派出培训对象的管理,做好培训期间交流和沟通;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按规定及时缴纳或发放派出单位应承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相应福利,确保其培训期内政策规定的待遇落实。
(五)各培训基地按照要求制定本基地招收简章,宣传基地特色、特点和优势,明确参培人员的基地待遇,制定紧缺专业和社会人报考的倾斜政策,提升紧缺专业的报考率、录取率和社会人招收占比,努力完成各项招收计划。认真仔细做好报名资格审核,提早做好新招收培训对象进入基地的保障准备工作,确保报到、岗前培训按规定时限顺利完成;逐步改善住院医师住宿条件,到2023年实现全部住院医师在培训基地住宿。各培训基地招收计划完成情况,特别是全科等紧缺专业报收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培训基地动态管理、财政补助、创先争优和下一年度招收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各基地以本单位劳动合同书和往年社会人培训协议为基础,拟定社会人培训期内劳动合同文本(须包含“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后,随基地招生简章一同发布。报到后及时签订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保证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各类补助发放到位。
(七)健全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不诚信行为将予以通报。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以其他形式(如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等)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以公示名单为准),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以其他形式(如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等)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因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其退出培训的,纳入对所在市或单位的目标考核扣分,并将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挂钩。对在招收、培训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基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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