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考区省级2020主管护师证书即将发放,本次陕西省级资格证书只限于之前申报的新冠疫情一线考生。目前合格名单已经公布,请各位考生速去确认!
陕西省符合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符合新冠疫情一线考生办理省级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240人,公示时间3月16日至2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反映。
举报受理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电话:(029)-89620563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
本次陕西省级资格证书只限于以下新冠疫情一线考生,请知晓:
一、适用范围:
1.援鄂医疗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在省内定点医院隔离区从事新冠肺炎接诊、筛查、检查、检测、治疗、护理、医学观察、病例标本采集、病理检查、病理解剖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疾控部门从事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急救机构从事转运确诊或疑似病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从事直接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新冠病毒、病例标本的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或科研成果在疫情防控中被实际应用的科研攻关人员。
二、适用政策:
1.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享受各科成绩加10分的政策倾斜,加分后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颁发陕西省职称证书。
2.为获得省都级以上疫情防控工作表彰奖励的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开辟职称晋升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定或考试,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试未获得国家职称证书的,颁发相应等级的陕西省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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