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小编友情提示福建考区2019年主管护师考生:2019年主管护师考试福建考区现场确认2月1日结束!请还没有审核的考生尽快进行现场审核,确保顺利参加2019年主管护师考试。
1、现场确认: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30日—2月1日期间,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到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3号楼.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2、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3、准考证打印:自2019年5月9日-6月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条件
(一)凡在福建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药(技)士资格的,须取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的毕业生,须先参加士级资格考试。
(2)报考药(护、技)师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药(护、技)士任职资格满5年;
② 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药(护、技)士任职资格满2年;
③ 相应专业本科毕业;
④ 研究生结业或硕士学位。
2.报考中级资格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7年;
(2)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6年;
(3)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4年;
(4)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且取得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满2年;
(5)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3. 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和护师,经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具体如下:
(一)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2019年1月30日—2月1日内到省属报名点(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3号楼.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统一A4版,按下列顺序装订):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同页复印正反面)。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提交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从事现工作岗位满2年的聘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考医师类(专业代码301-365,392),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报考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203-204)及中级护理类(专业代码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注册证书。
6.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中级资格时,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全科医学中级资格时,须提交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要按照考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认真审核本考点考生报名资格,确保2月22日前完成考点资格审核工作。福建考区于3月7日前完成考区资格审核工作。
(三)网上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3月8—1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页面,通过“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附件:
1.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