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主管护师考试辽宁鞍山考点考生需提前到达考场进行健康检测,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鞍山考点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考)时间及地点安排:
机考时间9月19、20、26、27日,考试地点分别定于鞍山市信息工程学校7号实训楼和鞍山市广播电视大学。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19日9月20日 | 8:30-10:00 | 基础知识 |
10:45-12:15 | 相关专业知识 | |
14:00-15:30 | 专业知识 | |
16:15-17:45 | 专业实践能力 | |
9月26日9月27日 | 8:30-10:00 | 基础知识 |
10:45-12:15 | 相关专业知识 | |
14:00-15:30 | 专业知识 | |
16:15-17:45 | 专业实践能力 |
二、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学校)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当天提前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考生需自备口罩,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健康码备查。
5.曾患新冠肺炎、考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1.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2.自觉配合测温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处置。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试室继续考试。
5.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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