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
卫生人员可以以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作为条件标准,侧重评价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临床工作能力。
医学教育网编辑分析发现,这对卫生人员评定职称可能是一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
一、卫生系统有哪些职称?
卫生系统的职称非常完善,由初级、中级和高级组成,以护理为例,初级职称是初级护师,中级是主管护师,副高是副主任护师,高级是主任护师。其中初级和高级需要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取,副主任护师和主任护师需要有论文、专著等科研成果。
医学和药学与护理职称类似,都有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组成,同样高级职称需要论文、专著作为评审条件。
《标准》调整的是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定标准。
二、为什么不能完全把论文、科研作为硬性规定?
近些年,部分人为了评高级职称,写论文充数量,产生了一些低质量论文。费力写论文,只为评职称,而论文几乎没有科研价值,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资源的浪费。
不否认条件较好的卫生机构有大把优秀科研人才,产生的论文能够带来启发或者推动医疗事业的进步,但基层可能科研能力还是差了些,能产生多少高质量的论文呢?因此甘肃省在基层不把论文、科研作为评职称硬性规定,是实事求是的表现。
取而代之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能够基于医疗实践,记录真实的案例和报告,带有启发意义和总结意义,对基层人员的工作具有指导或者参考意义,价值比低质量论文要高不少。
因此,这对卫生系统评职称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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