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景山考点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通知公布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现将北京考区石景山考点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范围
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6日,1月9日至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5:00)
三、现场确认地点
(1)考生个人确认地点:
地址:爱玛裕考试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35号D区二层);
联系电话:8860512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期间电话接听不及时,敬请谅解)
(2)单位集体确认地点:
地址: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石景山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599048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审核期间电话接听不及时,敬请谅解)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因疫情防控要求,为防止人员聚集,本年度采取以医疗机构为单位,各单位安排1-2名工作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审核。
单位集体报名的材料不需要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人事章,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单位集体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在下侧第一栏中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章。(人档分离的考生须提供社保证明或存档证明);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硕、博士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的须携带军官证、退伍证、转业证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复印件;
6.民社办医疗机构考试,请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时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单位版);
9.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一线证明材料(附件4);
(二)其他个人考生,现场审核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开具的存档证明,或在申报表上加盖档案存放地的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须提交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6.持军队院校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交转业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由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8.持大专毕业证书直接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单位提供工作满三年的证明;
9.民社办医疗机构中的考生在申报时,须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专业代码为203、368的考生除外);
10.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个人版);
五、系统自动确认考生
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不包括违纪考生)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经系统核验确定所提交的基本信息与上一年度一致,系统会提示已进行自动确认,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自动确认涉及的基本信息包括报考考区、考点、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
六、注意事项
1.《申报表》中“联系方式”由考生个人手工填写,如果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造成考点不能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3.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4.请各位考生在现场确认通过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须在2023年2月17日至28日,逾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参加单位集体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间以所在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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