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主管护师考试现场审核湖南长沙考点16日结束,为了帮助湖南长沙考点2020主管护师考生顺利完成现场确认,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具体要求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尽快完成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全市现场确认时间统一为:2020年1月9日-1月16日(周末休息),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区、县(市)的具体安排。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1.芙蓉区现场确定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妇幼保健所5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31-84885772。
2.天心区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58号(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B楼),联系电话:0731-85899208。
3.岳麓区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号五强集团一楼5号会议室(候场区),3号会议室(审核区),联系电话:0731-88999301。
4.开福区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北,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部5楼大会议室。咨询电话:0731-84558342。
5.雨花区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委党校一楼多功能厅(雨花区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731-85880676。
6.望城区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望府路198号)5楼 (望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54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062040。
7.长沙县现场确认点:长沙县星沙医院(板仓路院区)6楼(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99号),联系电话:0731-84012368。
8.浏阳市现场确认点:浏阳市卫生健康局大会议室(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二栋三楼4316室) ,联系电话:0731-83601516。
9.宁乡市现场确认地点:宁乡市卫生健康局605会议室(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49号),联系电话:0731-87883768。
10.高新区现场确认地点:长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B127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大道662号长沙软件园大楼一楼B座),联系电话:0731-88995222。
11.长沙考点提供咨询服务,不提供现场确认。
地址:长沙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紫薇路89号,国策大厦7楼),咨询电话:0731-84713522。
(三)收费标准
70元/科(全省统一标准,现场确认时收费)
(四)现场确认人员类别及流程
报考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其现场确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市)(含高新区,下同)卫健局、人社局负责承担。请各位考生带齐所需全部审核资料,依照以下两类报名确认点的人员类别、确认级别要求,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1.各区县(市)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和管辖区内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及个人人事档案托管在各区县(市)档案管理部门的报考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由个人自审、单位初审后,到考生单位所属的区县(市)卫健局进行资格复核,区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然后由区县(市)卫健局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
2.省、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省、市卫健委非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省、市卫健委管辖的民营医院)及个人人事档案托管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报考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个人自审后,以单位为团队,由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完成初审并签名及盖单位公章,将报考人员相关表格及证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及盖单位公章)汇总后,按照规定时间统一交至所属区县(市)卫健局,由区县(市)卫健局进行资格复核,区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然后由区县(市)卫健局或分别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成功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单位初审、卫健部门复核和人社部门复审的才可参考(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另发考生公告)。
2.工作单位在外地、人事档案在长沙托管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
3.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补办凭条或户口本。
4.毕业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存档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由档案管理机构审核盖章复印件。
5.前一级资格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随证书一起发放的资格考试登记表。
6.2019年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由于资格证还未发放,报考护师可以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凭成绩合格证明注册的护士执业证。
7.所有全日制学历在读期间的工作经历及规培经历均不算作有效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