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主管护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安徽省2020主管护师考生顺利通过报名及现场确认,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通知要求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做好报名准备。
报名安排: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自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1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中直驻皖单位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的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打印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务必手工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申报368至374专业的人员,须提交有相应注册记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电子照片。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6、已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学信网合作,对2002年以后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学历数据进行验证,各考点可在考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考生学历数据的真实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无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但是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充分公示、接受监督,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按照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予以严肃处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2月28日前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省教育厅、原省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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