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很感兴趣,医学教育网特此与您分享关于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保障措施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加快完善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在更大范围深入探索、积累经验、形成制度,现就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培训人员管理与待遇。参加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是培训基地临床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同级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基地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专科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具有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
(二)密切教育、医疗、人事等政策衔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密衔接,逐步形成一体化的培训体系。推进与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培训须严格按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实施,并符合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者,在符合国家学位授予要求前提下,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个体行医时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予以优先。在全面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省(区、市),可将取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岗位聘用的优先条件之一。
以上为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保障措施的内容,感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关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