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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关于申报范围(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病证)与考核的对应关系

2019-03-18 10:3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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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关于申报范围(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病证)与考核的对应关系,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报的中医药技术方法与考核的对应关系

1. 申报的技术方法包含“内服方药”的,须考核5味中药的基本知识,考核内容包括药性、药量、配伍、现场辨识、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以及其他基本知识。其中考生可自行选取其常用的2味中药进行回答,另外3味中药由考官根据考生申报的病证范围,从相应的常用中药目录中抽取,并注意种类覆盖面。(注:各专业、专病所对应的常用中药目录由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从附表1的250种常用中药中研究确定)。

2. 申报的技术方法含外治技术的,根据《中医外治技术考核目录》(见附表2)进行分类考核:

(1)《中医外治技术考核目录》规定的技术分为5类,考生申报并接受考核的技术方法必须是其中某一类技术。

(2)申报针灸类技术的,须考核5项技术,其中2项技术由考生从“必考项”和“自选项”技术中自行选取,另外3项由考官从“必考项”技术中抽取。

(3)申报其他类别技术的,须考核3项技术,其中1项技术由考生从“必考项”和“自选项”技术中自行选取,另外2项由考官从“必考项”技术中抽取。

(二)申报的病证范围与考核的对应关系

1. 申报的病证范围为内、外、妇、儿等某一专科的,须抽考4个病种,所抽考的病种须覆盖该科3类以上疾病,且应兼顾常见病与其他疾病。其中考生可自选2个病种,另外2个病种由考官抽取。

2. 申报的病证范围为某一类疾病的,须抽考2个病种,其中考生可自选1个病种,另外1个病种由考官抽取。若该类疾病只有1个病种的,即只考核该病种。

注:申报及考核的病证范围以《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现行版本为GB/T 15657——1995,如有更新,以新版为准)为依据,以上规定所涉及的专科、类别、病种等均以其为准,如“内科”即其中一个专科;“肺系病类”为“内科”中的其中一类疾病,“咳嗽病”为“肺系病类”中的其中一个病种。

通知原文:福建卫计委发布关于征《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关于申报范围(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病证)与考核的对应关系”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对想要了解相关问题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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