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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与之前的《传统中医师承》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2019-01-11 19:0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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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与之前的《传统中医师承》有什么区别和联系?近日北京卫健委发布《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解答如下:

一是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衔接。卫生部令第52号继续实施,保留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原渠道不变。《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按照卫生部令第52号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师承出师人员需继续跟师学习满2年)。

二是与《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衔接。已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考核,也可继续以乡村医生身份执业。自《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规定了具有本市《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床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乡村医生,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三是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规定了本细则发布前,按照52号令已取得本市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已经公证开展传统医学师承不足五年的,在本细则发布之后三十日内,应与原指导老师补签二年师承合同,连续跟师学习累计五年期满后,可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跟随原指导老师学习的,可由原指导老师所在执业机构出具证明,并指定与原指导老师学缘相近和专业相同的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带教二年;《中医药法》)颁布后,已经按照52号令公证签署五年以上师承合同,并按照本细则规定跟师学习期满后,可申请参加考核。

四是对多年临床实践的,本细则发布前,按照52号令取得本市颁发的《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或者以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身份参加医师资格认定或考试获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按照本细则规定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或取得本市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连续在临床实习满五年或连续临床实习和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后的执业时间相加满五年,可按经多年临床实践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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