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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北京市中医医术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实如何处理?

2019-09-16 15:5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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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北京市中医医术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实如何处理?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报考北京市中医医术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实的情况,处理办法如下:

各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不实、申请者在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中存在安全(不良)事件的,审核不予通过;初审合格后将材料报送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进行复审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申请者在临床实践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公示期间,对被举报弄虚作假,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其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列入“不良事件记录名单”,不得作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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