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24日,《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公布以来,我局陆续接到部分申请人的电话和来函咨询,或通过申请人所在地市、县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我们选取了部分咨询比较多的事项进行了整理,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规定进行解答,帮助申请人做好申请报名工作,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搜集如下:
问:我和申请人并不认识,是通过朋友介绍做推荐医师的,有什么风险和隐患?
答:作为推荐医师,应该在了解被推荐人、确认被推荐人的医术专长符合中医理论、医疗实践能力和水平符合临床要求的基础上,以自己的专业身份进行推荐。不了解被推荐人的医术专长和医疗能力仅凭熟人介绍而做推荐人,存在违规违纪风险。《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5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荐自己不认识不了解的人,对被推荐人中医专长实践和疗效不熟知、不了解,以收取财物为目的进行推荐,属于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轻者暂停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1.《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卫中医发〔2018〕57号);
2.《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暂行规定》(陕中医药发〔2018〕23号);
3.《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陕中医药发〔201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