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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医术专长”的申请规则

2019-12-31 11:3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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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医术专长”的申请规则”相关内容,相信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考生都想知道,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医术专长”的申请规则

1、病证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疾病名称分类与代码》,仅可申请“某一类”或“某一个”。具体如下:

(1)申请“某一类”表示该病类的多个疾病均掌握。如申请“内科(BN)”的“肺系病类(BNF)”,就表示掌握“咳嗽病(BNF010)”到“肺衰病(BNF110)”等14个疾病。

(2)申请“某一个”表示仅掌握该种单一疾病。如选择“内科(BN)”中“肺系病类(BNF)”的“咳嗽病(BNF010)”,就表示仅掌握“咳嗽病(BNF010)”1个疾病。

(3)申请专长仅指“某一类”或“某一个”,原则上不可再次或多年申请不同的“类”或“个”。如考核当年选择“肺系病类(BNF)”、或“咳嗽病(BNF010)”,如果考核合格,即核发此病证范围的资格证书,不能再申请其他“类”或“个”;如果不合格,若还要再申请,只能选择原来的“肺系病类(BNF)”、或“咳嗽病(BNF010)”。

对确有需要,再次申请不同“类”或“个”的情况,遵循以下原则:

①“同一类”病证范围缩小的,允许再次申请。如申请“肺系病类(BNF)”考核不合格的,下一次可以申请“肺系病类(BNF)”下的“某一个”疾病,如咳嗽病(BNF010);

②再次申请与上次不相同的“某一类”或“某一个”的,需以师承方式学习并达到出师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重新报名。

2、中医药技术方法三类:内服方药类、外治技术类、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同用类,仅能申请一类。其中对外治技术的申请具体如下:

(1)外治技术应明确到“技术类别”下具体的“技术名称”。如应明确申请“针刺类技术”的“毫针技术”,而不能仅申请“针刺类技术”。

(2)外治技术可以申请一个“技术类别”下的1个或多个“技术名称”(总数限制5个以内)、或多个“技术类别”下的多个“技术名称”(总数限制5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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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专长(师承学习人员)考核申请表模板(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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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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