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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北京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19-09-04 16:3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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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参加北京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参加北京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条件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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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连续跟师学习中医医术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七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指学术上的师承关系),在中医医师指导下,在本市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八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二)在北京市注册执业满五年以上;

(三)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四)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九条 推荐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注册在本市医疗机构内执业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专业相关;

(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者从业满15年以上;

(四)每年度推荐学员不超过2名。

第十条 符合本细则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临床实践所在区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非本市户籍同时提交居住证明、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禁忌症及典型病案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出版专著、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可、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十例、技术推广应用证明等),所有材料应可溯源。

(四)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附推荐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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