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青海报名材料”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下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所申报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可以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四)至少2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及其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包括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六)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重点审核,并将申请人申请考核的基本信息、推荐医师的基本信息、初审意见等内容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等进行公示。对申报材料不实的,申请人在临床实践活动中存在医疗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受理。
市(州)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从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对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公示情况进行复审。报名资料不全的,或无县级公示情况证明的,视为报名资料不合格。
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市(州)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上述公示时间均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举报不符本细则规定的情况,查证属实的,取消申请人报名资格,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指导老师或推荐医师违反相关规定的,不得再次作为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不得担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专家。
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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