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计生)委: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苏中医政〔2012〕20号),经研究,定于2019年上半年组织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一)按照原卫生部第52号令要求,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并报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的;
(二)自公证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学习期满三年的;
(三)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四)符合《江苏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方案》其他有关要求的。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22日,报名地点:师承指导老师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健康委。
三、报名程序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应填写《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2019年)》(见附件1),并提交考核申请所需材料,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向指导老师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申请报名;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请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2019年)》;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证件照片4张(背面注明地区、姓名);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高中以上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及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格式参照附件2);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8、指导老师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考生在报名审核时需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其中材料3–7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及资质证书、学习笔记等原件由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返还,指导老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应提供原件作为报名材料上交。
参加2018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未通过的人员,申请参加2019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的,需提交材料1-3.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包括实践技能考核和理论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具体考核标准、内容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2018年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2019年参加综合笔试即可(具体名单见附件3)。
六、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5-6月。
考核地址:南京市(具体时间和地址见准考证)。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要认真做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组织工作,及时将考核报名有关事项及本单位负责报名的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在本辖区内相关媒体、网站进行通告,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师承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后,可按要求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各地要落实责任,严格初审。审核人员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核对无误后在申报材料复印件(材料3–7)上签字,并在《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2019年)》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请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于4月4日前将出师考核初审合格人员申报材料(申请材料1、2原件,3–8复印件,学习笔记原件一概不收)和《2019年各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4)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1.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2019年)
2.指导老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年限证明
3. 2018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名单
4. 2019年各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汇总表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