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在发布了2次征求意见稿之后,于6月25日发布了实施细则(试行)。这是继青海,第二个省份发布实施的细则。陕西则是发布了3次征求意见稿后,并且在今年6月已经完成了首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份细则与国家法令不同的地方。
1、新老政策师承学习时间上如何衔接
第二十二条:《暂行办法》实施前已经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的,在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后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参加考核时,需提交指导老师出具的继续跟师学习两年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暂行办法》实施前未取得《传统医学师出师证》的,在跟师学习满五年后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参加考核时,需提交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满三年后继续跟师学习两年的证明。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实施后继续跟师学习的,应当按照师学习的有关要求,完成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跟师月记等相关跟师材料。
第二十五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本细则施行前,已满五年的可申请加考核;末满五年的,应当在中医医师指导下继续从事中医术实践活动。
之前很多朋友问之前就签了3年的合同,是按3年还是按5年。这里都有明确的答复啦!
2、继续教育有学分要求
第二十条:获取到中医(专长)医师证书之后,还应当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每年获得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25学分,其中Ⅰ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5分。
下面看原文件
虽然是辽宁省的细则,小编还是想啰嗦的提醒大家,其他省份如果打算今年报名的朋友,可以开始着手准备资料了。毕竟这个需要花一点时间的,如果错过了时间,就得再等一年了。赶紧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