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了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条件和责任分别是什么的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临床实践机构条件和职责。师承临床实践机构的条件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北京地区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和设置中医科的综合或专科医疗机构;须为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及指导老师开展日常管理和考核。同时要求,师承人员与指导老师确定以医疗机构为临床实践机构的,应取得该医疗机构的同意。临床实践机构的职责为:支持指导老师带教师承人员,提供必要保障;将师承人员纳入临床见习人员范畴进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师承工作档案,开展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指导老师条件和职责。指导老师除应符合相关规章的要求外,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有丰富的中医、民族医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带教任务。指导老师的职责为:与师承人员共同制定师承学习目标和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每年度带教任务;教授师承人员中医临床学术经验、实践技能及中医病历书写等规范,指导开展自学,引导其树立中医临床思维,注重医德医风的培养,并定期开展考核。
师承人员的条件和义务。师承人员应符合相关规章要求,制定师承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师承学习任务,并服从临床实践机构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相关推荐: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人员跟师学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以上关于“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条件和责任分别是什么”的信息内容由医学教育网编辑为您整理,关注医学教育网了解更多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地区政策、报考条件及备考干货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