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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候禁忌与配伍禁忌

2020-06-04 19:1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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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证候禁忌与配伍禁忌如下,希望对各位考生备考复习有所帮助。

证候禁忌是指某些证候使用某些中药,将发生不良后果,损害患者健康的用药禁忌。

配伍禁忌指中药配合应用,将出现毒副作用,或减低疗效等后果的用药禁忌。

在药剂的制备与临床使用过程中,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混合搭配或在短时间先后并用称为配伍,配伍后药物间的物理、化学或药理学等变化称为配伍变化。如配伍变化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给制备与使用带来不利,甚至有害的影响(两种药物伍用产生毒、副作用或使疗效降低或消除)者,称为配伍禁忌。配伍禁忌并非一绝对概念,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如活性炭与生物碱盐类药物配伍,可发生物理学上的吸附作用而影响生物碱的药理活性,不利于治疗,但如生物碱盐类引起中毒,使用活性炭则有利于解毒。除上述物理配伍变化外,一些药物间因分解、取代、聚合、加成等化学反应而产生沉淀、变色、产生气体等可见与不可见的作用,称做化学配伍变化;而药物之间配伍后产生药理学上的协同和拮抗作用,称作药理配伍变化。前人有“十八反”与“十九畏的记述,所谓反者即指“相反”而言,所谓畏者即指“相恶”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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