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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琪 10月29日 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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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榆林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为方便各位考生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实际,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减少人员聚集所带来的感染风险,经研究决定,2020年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通过网上审核模式进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除外),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通过网上缴费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考生
请于4月16日--4月30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端,按照考生操作指南(附件)步骤,激活国家医学考试(陕西)考生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资料上传后无法修改,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网上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关注短信通知。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资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将进行考区复审。
各考点联系电话:
西安:029-89355681 咸阳:029-33550819
宝鸡:0917-3260248 渭南:0913-2931827
铜川:0919-3185572 延安:0911-7090834
榆林:0912-3893400 汉中:0916-2226504
安康:0915-3212068 商洛:0914-2313973
省直(考区):029-89620708、89620668
考区、考点将在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成绩公布后,对通过考生的报名资料进行最终现场审核。对于“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请于4月21日--4月30日,前往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外事交流中心考试考务科(西安市莲湖路112号陕西省卫健委院内临街208室)进行现场审核。空军军医大学及附属医院现役军人考生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待学校及医院通知。
参加现场审核的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的考生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使用身份证报考还需出示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
4.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公章。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2019年7月-2020年1月试用期考核证明,并于2020年8月7日前补交2020年2月-7月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
6.《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纵向打印)不装订,附在上报材料最上方。未打印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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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钰琪 10月29日 19:00-21:00
详情张钰琪 9月23日 19:3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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