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考试辅导
有关药物检验工考试,以下是“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请考生查看!
第一百一十八条,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在适当的条件下贮存。
第一百一十九条,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一)产品名称和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
(二)产品批号;
(三)数量或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四)生产工序(必要时);
(五)产品质量状态(必要时,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以上即为“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的全部内容,更多请关注医学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