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21年执业药师的工作年限要求及计算方式!”这是很多报考执业药师考生非常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各位考生整理如下:
【执业药师工作年限要求】
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学历或学位 | 工作年限 |
中专 | 7年(仅限北京地区考生) |
大学专科 | 药学/中药学专业:5年 相关专业:6年 |
大学本科 | 药学/中药学专业:3年 相关专业:4年 |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 药学/中药学专业:1年 相关专业:2年 |
博士学位 | 药学/中药学专业:0年 相关专业:1年 |
考生注意:
1、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
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 、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但是自2019年起,增加了一个第一学历的说法,考生必须在获得第一学历后,才可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2、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考生,报考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需要增加工作年限一年!
【执业药师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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