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越来越近,考生们也越来越关注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而对于不同类型的执业药师考生,还有以下特殊的岗位要求!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详情如下!
根据目前《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免考报考条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在执业药师考试中免考二科。
1、免考【药一】+【药二】需满足:
①在药学岗位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
②在报考截止日之前获得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具体是指职称中带有“副主任”和“主任”的,前者是副高级,后者是正高级。
2、免考【中药一】+【中药二】需满足:
①在中药学岗位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
②在报考截止日之前获得中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具体是指职称中带有“副主任”和“主任”的,前者是副高级,后者是正高级。
如果有考生是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拿到证书。
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就需要注意了,在报考前需要核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是否符合要求。【点击查看:相关专业的界定】
1、如果你属于以上相关专业考生,且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那么就可以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2、但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1、如何理解报考条件中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
2、哪些不属于“药学或中药学岗位”?
<1>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护士的护理工作;
<3>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4>化妆品销售工作;
以上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3、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是指什么?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的相关工作。
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防疫站、保健所、诊所、乡村卫生院等。但是,药厂是不属于医疗卫生机构,这一点大家要注意!
根据历年报考时间来看,今年可能就在7月中下旬或8月中上旬开启执业药师报考。时间已经不多,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做好报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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