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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法是针对临床证候所采取的治疗大法,临床证候的复杂性决定了治法的多样性,清代程国彭在《医学心悟》中将治法概括为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
(1)汗法
通过开泄腠理、调畅营卫、宣发肺气等作用,使在表的外感六淫之邪随汗而解的一种治法。适用于外感表证、疹出不透、疮疡初起以及水肿、泄泻、咳嗽、疟疾而见恶寒发热,头痛身疼等表证。
使用汗法要注意:辨清病邪的性质;中病即止,慎勿过量;兼顾兼夹病证;不宜久煎。
(2)吐法
通过涌吐的方法,使停留在咽喉、胸膈、胃脘的痰涎、宿食以及毒物等从口中吐出的一种治法。适用于中风痰壅,宿食壅阻胃脘,毒物尚在胃中,痰涎壅盛的癫狂、喉痹,以及于霍乱吐泻不得等,属于病情急迫而又急需吐出之证。
使用吐法要注意:病位居上、病势急迫、内蓄实邪、体质壮实者方为适宜;易伤胃气,体虚气弱、妇人新产、孕妇等均应慎用;吐后应调养脾胃。
(3)下法
通过泻下、荡涤、攻逐等作用,使停留于胃肠的宿食、燥屎、冷积、瘀血、结痰、停水等从下窍而出,以祛邪除病的一类治法。适用于邪在肠胃而致大便不通、燥屎内结,或热结旁流,或停痰留饮、瘀血积水等形症俱实之证。
使用下法要注意:辨清病情之属性;中病即止、顾护正气。
(4)和法
通过和解与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适用于邪犯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等证。
使用和法要注意广义与狭义的区别。
(5)温法
通过温里祛寒的作用,以治疗里寒证的一种治疗方法。适用于脏腑的沉寒痼冷,寒饮内停,寒湿不化,以及阳气衰微等。
使用温法要注意:“壮火食气,少火生气”(《内经》):“真热假寒”证,不可误用。
(6)清法
通过清热、泻火、解毒、凉血等作用,使在里之热邪得以解除的一种治疗方法。适用于里热证、火证、热毒证以及虚热证等邪热壅盛于里之证。
使用清法要注意:不可滥用,注意顾护正气:“真寒假热”证,不可误用。
(7)消法
通过消食导滞、行气活血、化痰利水以及驱虫等方法,使气、血、痰、食、水、虫等所结成的有形之邪渐消缓散的一种治法。适用于饮食停滞,气滞血瘀,癥瘕积聚,水湿内停,痰饮不化,疳积虫积以及疮疡痈肿等病证。
使用消法要注意:与下法区别应用;治宜缓图,难以速效;常与补法等结合运用。
(8)补法
通过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以主治各种虚弱证候的一种治法。适用于各种虚证。
使用补法要注意:辨清虚损证型,不可滥用补法;应善用“通补”,不宜“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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