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公需课补修的公告,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为切实解决我区部分执业药师漏学2020年度公需科目的问题,在印发《关于2020年执业药师注册提供公需课学分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后,又经积极协调,我区执业药师可自愿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nmg.chinahrt.com/)补修2020年度公需科目课程。
补修时间从2021年4月1日开始,截至2021年5月31日。取得的学分证明,可作为我区执业药师注册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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