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计划中提到2021年药师法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让我们来回顾药师法三次征求意见稿过程: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征求意见稿为2017年版本。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或专家组成《药师法》起草专家组。起草形成了《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20年6月17日《药师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草案发布。
《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是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成立专门课题组,形成了这一版本。
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近日一直在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很多执业药考生的关注,第三次的征求意见稿又有了什么新的政策改革呢?
药师法(草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药师法(草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六章,共计四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药师法的适用人群
《药师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指出药师的工作单位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并且本次《药师法》所称药师,包括执业药师和执业助理药师。
二、报考条件最低改为大专
《药师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对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条件重新做了规定:
报考执业助理药师:
1、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中药学或者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药学、中药学或者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执业药师指导下,在药学或者中药学岗位工作一年。
报考执业药师:
1、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三年;
2、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在临床药学、药学或者中药学岗位工作满一年;
3、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本科学历,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
4、取得执业助理药师资格证书后,经学习取得高等学校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在临床药学、药学或者药学岗位工作满三年。
与上次的《意见稿》要求执业药师报考最低学历必须是本科,虽然这次意见稿对最低学历做了一次让步,但是仍然将大专学历作为报考执业药师的条件,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国家对执业药师报考学历的严格要求。
三、增设“药师节”
四、“两师合并”或有可能
“两师”(职称药师和执业药师)合并一直是业内讨论的热门话题,此次意见稿也强调了“药师管理遵循统一资格准入、分类管理的原则”。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药师资格统一准入制度。
不少同学最关心的就是中专学历不能报考执业药师,但是现在《药师法》意见稿中中专学历还有机会,只不过是考执业助理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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