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方案》显示,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考试报名属于试点范围内。这也就意味着执业药师资格审核,不再需要学历和工作年限证明,办理方式将试行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证明材料
学历证明、学位证明、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评聘证明。
执业药师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成事君提醒大家,不要求提供学历证明不代表放松审核,切勿做出虚假承诺!申请人必须要对自己的承诺负责。
《方案》中提出,试行承诺制将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以及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
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相关单位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医学教育网为广大考生准备了适合不同人群的课程班型,跟着专业师资学执业药师,更容易掌握。如果你还没有选到心仪的老师和课程,快来选购吧,总有一款适合你!马上报课学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