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两会“都会成为全社会的焦点,往年,药师发展的提案主要由零售连锁企业,药监局,卫健委、制药企业、行业协会提出。而2021年的提案则主要由医师提出。两会的主要主题是“药事服务费”的问题。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药事服务费仍受争议
早在2009年的时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通过用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和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来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当时设立药事服务费的目的就是为了取消药品的加成政策,对药师收入设立的一个收费条目。
但是至今已有十余年了,药事服务费的政策除了在福建三明少数的地区尝试性开展并未在全国的范围内顺利实施,而业内对于此费的收取,还是处在争议的阶段,并没有形成标准的体系。
那么对于药事服务的现状,将来要怎样发展呢?
“一有三无”的现状
面对我国目前高质量药学服务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现状和挑战,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主任赵志刚教授称为“一有三无”。
一有:有具体要求和方向,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保药品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药学服务转型;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
一无:没有药师执业法律依据:医生和护士有相对应的执业法律依据,而医、药、护团队中的药师执业的法律《药师法》尚未出台。
二无:对药师价值的没有收费体现:医生有挂号费、诊疗费和会诊费,护士有护理费;甚至连医技科室有各自的收费,医、药、护、技中唯独药学服务缺失收费。
三无:没有药师的规范化培训:医生、检验、放射等均有国家统一的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唯独药师没有纳入。
本次“两会”中根据我国目前药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专家们提出以下提案:
第一个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做实我国家庭药师工作的建议
这个提案是因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医养结合,居家医疗也越来越成为常态,家庭药师可以指导合理用药,进行用药调整,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从而可以减少医保基金不必要的支出,也可以使老年慢病得到用药监护,还建议将家庭药师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或者由医保基金来购买服务。
第二个提案:建议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
上文说到过执业药师并没有执业法律依据,所以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出台,确立药师的法律地位。
第三个提案:关于落实药事服务补偿,加强药师队伍建设,促进合理用药的提案。该提案的目的是通过设置药事服务费来激励药师素质的提高,更好的进行合理用药指导。
总之,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病的蔓延,患者怎么用到既合理价格又有效的药品,将成为每个人关心的问题。执业药师产生社会价值的舞台正在搭建,而执业药师技能也需要得到相应提升,才能有底气收取药事服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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