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执业药师越来越重视,执业药师的地位也在逐年提升。按照国家每万人口配备四名执业药师的标准,现有的执业药师的数量还是远远不够的,无法满足每家药房必须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的要求。为此,为解决执业药师不足缓解目前执业药师短缺的现状,国家制定了连锁机构设置远程药师服务,具体门店可不配备执业药师的政策。那么远程药事服务能否代替药师在岗执业呢?小编觉得并不可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 设备要求较高,中小型企业负担更加繁重
要提供远程药事服务,对计算机及远程药事服务系统等相关硬件设备要求是非常高的。根据国家的通知要求,建立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计算机管理系统,至少包括执业药师端、门店端。系统应具有处方登记、审核、传输、保存、查询和统计,以及视频通话等功能。能对远程审核的每张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唯一的编码;能对执业药师进行身份证备案,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系统、审核处方等。对于硬件设备,还应配置远程药事服务专用计算机,人脸识别、摄像头、麦克风等设备,用于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用药咨询服务等。此系统的开发需要很大的人力和物力设入,广州一公司在开发此系统的首次投入就超过200万元。对于大型连锁企业来说,这样的投入还能承受,但对于中小型企业,由于负担过重会延迟远程药事服务的开展。
二、 对执业药师要求较高,并非所有的执业药师均可从事远程药事服务
要提供远程审方和指导患者安全用药,需要执业药师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药学实践经验,通过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来判定处方的用药合理性;通过执业药师指导患者用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并不是所有执业药师均能胜任此项工作,此为其一。再者,有些地方规定,有些执业药师是不得从事远程药师服务的,如法定代表人、2家门店以上(含2家)或门店与总部为同一人的企业负责人、连锁总部从事质量管理、验收人员等,这些人员虽然取得执业药师证书,仍不得从事远程药事服务。
三、 远程药事服务无法取代现场提供的药学服务
远程药事服务只能通过摄像头等设备进行语音和视频交流,对患者身体状况不能做到真正的了解。比如患者所呈现的疾病症状特征,以及由此引申的患者以往的用药情况,通过远程药事服务都可能被忽略,造成不能正确指导患者用药,造成用药安全隐患。再者,远程药事服务是由一名药师对接多家门店,若遇上患者购药高峰,远程药事服务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一方面,执业药师要面对多张处方的审核,与患者的交流时间势必会缩短,对患者的提供的药学服务也会压缩。另一方面,患者到药店购药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方便,不像医院那样排队等候,若是患者等待时间过长,势必引起患者的不满情绪,影响销售业绩。故远程提供的药学服务质量没有现场提供的药学服务质量那么高。
通过以上分析,虽然国家下发了实行远程药事服务的相关通知,但对于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会以药店执业药师在岗提供药学服务为主,远程药事服务代替不了执业药师在岗提供的药学服务。对于从事药学服务的人员来讲,尽快取得执业药师仍然是最明智的选择,因为国家对执业药师的需求不是减少了,而是因为执业药师不足才实施远程药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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