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了有关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此前许多省份发布的通知一样,甘肃省药监局也对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做出详细要求!那么在甘肃省内,配备“过渡期”会缩短吗?一起来看看!
根据甘肃省药监局通知,省内部分少数民族及贫困地区可以暂缓配齐执业药师以外,其他地区务必要在明年年底之前完成执业药师配备。
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的前提下,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全境,2020年脱贫的陇南市宕昌县、西和县、礼县,定西市通渭县、岷县,庆阳市的镇原县全境及其他县级行政区县城以外的乡镇、村组,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允许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到2025年12月31日。
上述地区以外地区,此前已开办的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可继续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
此次通知还强调,要严格控制差异化配置区域数量,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另外,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积极引导药学技术人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提升本行政区域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
也提到要促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促进执业药师持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发挥作用。
除甘肃外,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发布了本地区的执业药师差异化配备的具体实施计划,不少省份,例如青海、辽宁、安徽、陕西、宁夏等地都有要求省内部分地区提前完成执业药师配备,最早也是要求明年必须配齐!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全国多地已明文规定,部分地区应该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配备实施计划,但是基本上必须保持执业药师配备基本原则不变。即使是远程审方,也代替不了执业药师。
6月1日,山西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有提到,对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鼓励其开展远程处方审核,解决门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无法销售处方药的问题。但是,远程审方不得替代执业药师,药品连锁企业要根据规定配备相应药学技术人员。
随着各地相应政策的发布,执业药师配备的大体趋势也已经明了。从全国范围来看,部分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是现实。国家积极调整,分阶段、划地区地促进执业药师配备,是目前比较缓和的办法。与此同时,也在通过调整执业药师考试门槛、积极推进《药师法》、优化执业药师社会职责等方式,共同完成执业药师配齐的总目标。
所以对于药店来说,随着国家医药改革的深入,药店只有尽早完善人才与服务配置,才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与前途!对于执业药师来说,要尽早扎实备考拿下证书,努力让未来有更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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