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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意见稿》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远程审方、人员配备、经营面积及设备设施等均作出了规定,尤其在远程审方上做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要求,与以往所有的规定都有所不同。
根据《意见稿》第七条内容,广东药监局对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配备做了明确要求:
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及岗位职能相适应的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药学服务及处方审核等工作。
(一)企业申请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至少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企业申请经营甲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
(三)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的,应当配备1名执业药师(中药学)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药学服务的,其总部应当建立与其经营规模、审方数量相适应的远程审方体系,原则上按照每增加300张处方至少增加1名执业药师的配比,配备若干执业药师开展集中审核处方;其所属经营处方药、中药饮片的连锁门店,应至少现场配备1名执业药师(药学或中药学)负责处方复核、指导合理用药。
……
我们可以看到,在《意见稿》中肯定了“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合法性,在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配备方面做出了调整,明确:“总部应当建立与其经营规模、审方数量相适应的远程审方体系,原则上按照每增加300张处方至少增加1名执业药师的配比,配备若干执业药师开展集中审核处方。”
每300张处方增加1名执业药师在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配备方面,不同于以往的:门店数量在多少以内,需配备几名执业药师,每增加多少家门店,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如,门店数量在40家以内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须配备4名以上注册执业药师开展远程审方;超过40家门店的,每增加10家门店,必须增配1名注册执业药师。
也就是说,以处方单量作为连锁药店远程审方总部配备执业药师数量的标准,而不再是以门店数量作为标准。这种与之前各省通用的以门店数量确定执业药师数量的配比要求,可以说是一个颠覆性的要求。
这个要求是在远程审方方面的一个突破,让门店数量多但远程审方需求少的连锁药店少配远程审方执业药师,门店数量少但远程审方单量大的连锁药店可以多配远程审方执业药师,让连锁药店能够更合理进行资源配置。
但是这个规定过于粗略,比如“每增加300张处方”是按照什么方式计算?是按每天?还是每周?还是其他?如果处方单量波动较大,又该如何确定配置?所以该要求具体实施细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另外,《意见稿》还规定了一条:营业场所面积增加也需要增配执业药师。
企业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品营业场所使用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5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药学或中药学)。
以及规定执业药师在岗信息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至少包括姓名、执业注册证号及照片等),着装符合要求,佩戴执业药师标志牌,不得无故脱岗或者“挂证”经营。
目前我国执业药师队伍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配备不到位的情况,甚至部分地区还存在很大的缺口。以上这些政策要求,都是对执业药师资源的合理分配,凸显了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远程审方毕竟无法代替执业药师,未来药事服务型人才都将成为零售药店需要的对象,药店也要对政策做好评估和做好应对准备!
最后,广东省作为药品零售药店的大省之一,其发布的相关政策也很有可能成为全国零售行业的风向标,那么你怎么看待本次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意见稿》内容呢?
执业药师政策利好,是我们全都能看得到的,据此,你准备好成为下一名执业药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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