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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对于2020年暂停执考的考生,合格成绩延长一年!详情如下,请考生查看!
去年8月13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通知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其中,就包括执业药师。
对此,就在3月8日,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发布通告明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于2020年度暂停的考试,或者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 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目前成绩延期办理工作己完成。符合条件人员在2021年度相关资格考试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考信息界面核实延期情况。如有问题请与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于2021年10月23日和24日举行。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药学类、中药学类)职业资格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大批执业药师考生因报考条件不符合规定,成绩被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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