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取消药学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以评审为主的全省医药行业职称评价制度。日前,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19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收尾考试报考须知》的通知。
关键时间点为:
网上信息填报和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12月3日17: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12月13日17:00.
按照要求,此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现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们就可以报名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报名对象仅限已参加广东省2017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报考级别为考三科)。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也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也就是说,这是最后一次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改革前的最后一次药师考试
2008年,原广东省人事厅、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药学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价方式进行改革,规定药学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这一资格考试实施多年,直至2018年11月1日,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暂停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其中提到:
“因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方式调整,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停,有关事项待下一步调研论证后另行通知。2017年度参加全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科上线的依然有效。”
今年9月,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建立以评审为主的全省医药行业职称评价制度,取消2008年以来实施的全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改为评审”后的衔接和解释工作。对参加2017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部分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其2017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其不及格科目考试顺延至2019年止,由省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并免收考试费用。
此“药师”非彼“执业药师”
需要指出的是,此“药师”非彼“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药师是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通过GMP或GSP认证的必要条件。
这里的“药师”指的是一种职称,也就是通过了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一般都是由省级药监部门组织考试。
方案中强调新实行的职称评价制度要与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建立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的,可视为其对应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小编有话说
以省为单位自行组织的药学资格认证,都是只在本省有用。广东省取消资格认证,制定新的职称评价制度,主动与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相衔接,在小编看来,是政府简化手续、接地气实用高效办公的一种尝试。
各位药师,你们所在的地区还有这种药学资格认证吗?对这种认证,你们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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