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开一个建议提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43号(医疗体育类231号)提案答复的函》,主要提到关于落实药师服务收费政策的问题。
1、全面落实药师服务收费的难度
公开的建议提案中,提到曾随机访问过部分患者,均表示除药品发放、处方校对、简单指导等所谓服务外,(1)感受不到药事服务的具体价值,明确表示不接受此项收费;(2)是没有承受药事服务费的空间。
这就表明了,在现阶段无论是国家还是群众,执业药师的药事服务水平和能力都有较大的进步空间,大家对执业药师“多执业”都有一定的要求。只有执业药师“多执业”,做好相对应的药事服务,才能让群众心甘情愿地为药事服务买单。
除了这一点之外,“没有承受药事服务的空间”就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也提出了要求,如何考虑到医院的发展可持续,又能考虑到医保可负担、群众可承受,都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2、开展探索事宜的收付费方式
对于现阶段药事服务作为独立项目向患者收费的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的条件制约。不过为了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资源浪费。公开的建议提案中,明确提到将开展相关服务项目收费政策专题研究,探索适宜的收付费方式。
在医改的进程中,医药分开、合理用药、医保控费等政策都迫切需要药学人员群体发挥其专业价值。可以预见未来很美好,但是眼前的服务体系、考核标准、患者接受度、医保支付能力等诸多因素都影响着药事服务费的推行,这些问题也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明晰。
相信药学人员的价值正在逐渐被发现与认可,未来的发展如何,毋庸置疑是值得期待的。
至于现在暂未拿到执业药师证书的考生只能抓紧时间把证书拿下,才能迎着药事红利的春风,创一番事业,为有需求的群众带去专业的药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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