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药学类(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其中表示取得执业药师证书可申报副高级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详情如下!
江西新政策
根据《通知》内容明确:
从事药学和中药学专业工作,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也就说,江西省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获得执业药师证书,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可以更加直接方便。
执业药师是执业资格,由药监局认定;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是职务名称,由卫健委认定。将执业药师的执业资格与职称挂钩,一方面是对执业药师工作和能力的新定义,另一方面也是对执业药师社会地位的认可。
多省出台政策
2019年3月20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其中第六章第三十一条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这意味着,只要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起点则是主管(中)药师职称,根据其能力和水平,还可进一步评定为更高级别职称。
近些年来又有不少省份发布过执业药师职称评定的相关文件,比如江苏、湖南、上海、湖北等地,详情请点击链接查看:【总结】这13地已明确,执业药师证书效力等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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