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各地执业药师在公布报名通知时,很多地区说明了在成绩公布后,将对执业药师拟合格人员名单公开公布在门户网站平台,可以让公众对名单进行查阅监督,针对有“虚假”“不实”的情况进行举报,涉及哪些地区?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做了整理,请查看!
地区 | 详情 |
天津 | 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青海 | 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
四川 |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
云南 |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
内蒙古 |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
辽宁 |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重庆 |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
江西 |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
广西 | 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北京 |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山东 | 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
大连 |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上海 |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
陕西 |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
浙江 |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通过后,再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相关市(考区)药品监管部门另行通知。 |
江苏 | 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
湖南 | 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 |
广东 |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
安徽 |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海南 | 根据国家人社部相关规定,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后在相关网站上对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如需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及联系方式登记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收到资格核查通知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核。 |
甘肃 | 考试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
河北 | 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河南 |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
医学教育网提供执业药师考试备考经验、精炼知识点以及政策动态变化!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