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开始,报考执业药师都需要签署告知承诺制,签署即代表“报考人员承诺已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了解告知承诺制>>
然而2020年考试依旧有很多考生涉及提交伪造、变造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聘用证明等情况,或许会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通过则拿不到证书;或许会考试成绩作废拿不到证书;或许会遭到强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下面小编就这些情况为大家做了总结!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20年执业药师审核公告,部分考生存在提交伪造、变造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聘用证明的情况,故对部分考生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内蒙古官方发布的通知,共有46位考生的报考资料存在提交伪造、变造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位证书、聘用证明的可能,因此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查看审核详情】
其实此前不少省份都强调了伪造、变造相关证书行为的后果,并对其进行了再次复核:
山西省2020年执业药师考后审核通知:
“在大数据比对和电子证件材料技术鉴别过程中发现部分报考人员存在使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资格审核中对成绩合格人员提交的学历、职称等电子材料的原始证件存疑的,将提交司法鉴定部门进行文检鉴定。”
河南省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后资格核查不合格人员及核查情况说明的公告:
“一、核查不合格人员……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上传的学历证书涉嫌伪造、变造的人员。”
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第二次资格核查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二次核查确认,1245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作废。经统计可知,河南2020执业药师成绩作废率达35.44%,是哪些原因导致的呢?【查看成绩作废详情】
4月19日,甘肃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我局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强制注销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李某某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早前,因为“挂证”,多人被强制销证。早在去年11月30日,甘肃省也有多名执业药师被强制注销注册证。
根据公告,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强制注销存在“挂证”行为的张某某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同年11月13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指出,依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强制注销存在“挂证”行为的杨某某等4名执业药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辛辛苦苦考下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者到手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却因一些失信行为使自己与之擦肩而过!所以大家一定要诚信报考,禁止挂证!否则只能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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