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第二次资格核查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二次核查确认,1245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作废。经统计可知,河南2020执业药师成绩作废率达35.44%,是哪些原因导致的呢?小编为大家整理详情如下!
根据《公告》,总计有1245名执业药师考生第二次资格核查不合格,其中有461名是因为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
其余的784名执业药师考生第二次资格核查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四个,具体如下:
1、不符合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2、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上传的证件或核查时上传的核查材料涉嫌伪造、变造的人员;
3、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的材料要求提供核查材料的人员;
4、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填报的信息与上传的核查材料信息不一致的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这些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于失信管理如下: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综上来看,这1245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将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早在今年1月7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7427人予以公示,并请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按要求提供核查材料。
在第一次审核中,总计有4013人资格核查不合格。
其中,不符合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有163人,主要原因包括专业工作年限不符合、外省身份证未提供河南户口或居住证和参保证明、专业不符、学历专业不对口、无社保证明、伪造学历等。
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
(1)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上传的学历证书涉嫌伪造、变造的有1224人;
(2)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的有1231人;
(3)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的材料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有1395人。
对于未按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的1231人和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1395人(总计有2626)提供了第二次机会。经核查合格,将核查材料及结果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经中国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同意,恢复成绩。
总体来看,河南省有7427名执业药师考生执考成绩合格,但是因为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不符合规定和逾期仍未发送核查材料,总计有2632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作废,作废率达35.44%。
此外,除河南省外,吉林、山东、湖北、贵州、重庆等省市也对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复核,大批执业药师考生因不符合条件,成绩无效处理。
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要及时按照规定上传审核材料,另外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参加报考,以及禁止伪造、变造学历等内容,大家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否则即使考试通过也是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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