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配备执业药师征求意见内容
一、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稳步提高配备水平
《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
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依法配备使用要求。
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
二、细化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责任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结合经营品种、经营规模、地域差异以及药品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稳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比例。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过渡政策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三、切实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当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督促执行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负责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药学工作。
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在坚持执业药师配备原则的同时,更要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
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提升辖区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要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促进执业药师持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探索建立多部门政策联动机制,促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
很多同学问,这是不是意味着:执业药师没有用了,不用考执业药师了?
其实,这个政策的出台只放松了部分地区执业药师的配备。况且,通知最后还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提升辖区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
过渡期不同
首先,这次过渡期政策不同于上一次的过渡期政策。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政策没有像今年一样限定部分地区,但是限定了从业药师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替代执业药师。
而限定的地区是有明显缺口的地区,可替代执业药师的人员扩大到了医药体系、卫生体系的从业药师以及职称药师。政策截止时间为2025年。
过渡期政策只限于缺口明显地区
现在关键缺口明显地区具体是哪里呢?
据目前通知来看,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各个省份自己可以来确定缺口是否明显,全国所有省份都可能会是执业药师配备政策放松的地区。
想要了解自己所在地的详情,就要关注各省省局的进一步的文件,预计主要是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放松配备的地区,执业药师短期内收入估计要降低,从而导致这些地区的执业药师流向其他地区,使得这些地区的执业药师更稀缺。而这些流入其他地区的执业药师如果人数很多,也会影响其他地区的执业药师收入。
加强执业药师配备的政策规定
一、明确了需要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经营范围是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该通知规定“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二、明确了各省现有配备比例不允许降低。
制定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在职执业药师可以不必担心。
三、执业药师配备推进策略。
执业药师配备的具体方案,下放到省局,国家局只考核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比例有没有提高而已。
执业药师考试问题
还有一点,通知也提到了执业药师考试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提升辖区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
可见,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是稳步、逐年提升的。所以,关于“执业药师证会不会贬值”这个问题,还需要辩证的看。
从长期来说,执业药师证书是不会贬值的,将来开办药店或进入医保体系后,执业药师肯定是必备要求。
从短期来说,还要看执业药师所在地是不是这次过渡期政策所覆盖的地区。如果不是,这个政策的影响其实不大。如果是,那么大家的收入会不会下降,还要看零售药店的老板怎么想。
等到2025年过渡期后,还会不会有新的过渡期呢?毕竟在六年内,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经历了两次过渡期,执业药师考试还有一个两年过渡期。
2025年之后,估计《药师法》会出台,执业药师有可能面临的是一种全新的,更严格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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