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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的因果评价原则
(1)评价标准
①用药时间与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
②可疑ADR是否符合药物已知的ADR类型。
③所怀疑的ADR是否可用患者的病理状态、并用药、并用疗法的影响来解释。
④停药或减少剂量后,可疑ADR是都减轻或消失。
⑤再次接触可疑药物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
(2)评价结果
根据上述五条标准,不良反应的评价结果有6级,即: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
经典练习题举例
1.患者,女,32岁,因尿路感染口服阿莫西林胶囊,出现全身瘙痒,立即停药,无特殊治疗,患者症状逐渐好转,未再给予阿莫西林胶囊治疗,该ADR的因果关系评价结果是
A.肯定
B.很可能
C.可能
D.可能无关
E.无法评价
【答案】B
【解析】患者没有再次用药,属于很可能。
2.患者,男,45岁,因慢性乙型肝炎给予干扰素治疗,治疗1个月后,患者出现脱发,停用干扰素后,脱发症状好转,再次给予干扰素治疗,患者再次出现脱发,该ADR的因果关系评价结果是
A.肯定
B.很可能
C.可能
D.可能无关
E.无法评价
【答案】A
【解析】患者再次用药,症状再次出现,属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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