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执业药师复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法规》考点: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一)”,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查看!希望对你有用!
2020年执业药师《药一》“第三章 常用的药物结构与作用”考点变化
第一节 中枢神系统疾病用药
1.镇静催眠药新增“劳拉西泮”、“咪达唑仑”、“依替唑仑”、“扎来普隆”等具体品种;
2.抗精神病药新增“丁酰苯类抗精神病药”,并增加了其他抗精神药的具体药物品种;
3.抗抑郁药新增“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第二节 外周神经系统疾病用药
除了保留了原来“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当中的“β-受体激动剂”之外,其他均为全新增加内容;
第三节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1.水杨酸类药物当中新增“二氟尼柳”药物;
2.非甾体抗炎药当中新增众多“其他常用的芳基烷酸药物”和“非羧酸类”具体品种药物;
第五节 循环系统疾病用药
1.“普利类”及“沙坦类”均增添了大量具体药物;
2.“抗心律失常药”只保留了“钾通道阻滞剂”和“β-受体阻断剂”两类,取消了“钠通道阻滞剂”,且“钾通道阻滞剂”增加了“伊布利特、多非利特”等具体药物;“β-受体阻断剂”也增加了大量药物;
3.“抗血栓药”为完全新增内容;
第六节 内分泌系统疾病用药
1.将原来“抗肿瘤药”当中的“雌激素受体调节剂”移至此节,并增加了多种药物;
2.“降血糖药”新增“胰岛素及其类似物”,口服降糖药当中新增“二肽基肽酶-4抑制药”、“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抑制药”、
第七节 抗感染药
1.将原来的单独成节的“抗真菌药”纳入抗感染药,并且在此新增了其他的抗真菌药;
2.删除“抗结核药”;
3.新增“抗疟药”;
4.扩充了“抗病毒药”,且进行了重新的分类。如将原来分为“核苷类”和“非核苷类”,改为现在“抗非逆转录病毒药”和“抗逆转录病毒药”;
第八节 抗肿瘤药
1.将“直接影响DNA结构和功能的药物”改为“烷化剂类抗肿瘤药”;
2.将“干扰核酸生物合成的药物”改为“抗代谢药”;
3.将“抑制蛋白质合成与功能的药物”改为“天然产物类抗肿瘤药”;
此章每一类药物均增加了多种具体品种,与现阶段药学发的趋势相吻合,使每一位取得执业药师证的人员不仅了解现有的“老药”,还了解即将上市或正在研发的“新药”。
以上即为“2020年《法规》考点: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一)”的全部内容,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辅导资料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相关推荐:
《药师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药店药师和医院药师将统一准入!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