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6日
上午:09: 00-11: 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7日
上午:09:00-11:30药学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及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请点击:http://www.cpta.com.cn/n1/2019/0802/c427073-31273508.html)。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的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西藏自治区区域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8月28日。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需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即可。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学历即可);
3.单位盖章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填。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8月29日。
现场资格核查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8月29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现场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请及时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3〕572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考生,于10月19日—10月2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一)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二)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所有科目均合格)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发放,请高度重视。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五)在资格复审中如何计算社保缴纳年限
工作年限通过社保缴纳年限核查,缴纳年限必须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变换缴费单位的人员,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社保缴纳没有达到工作年限的,可按要求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工作年限的材料。
(六)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份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关于2019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9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和2019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也可以直接对大纲内容调整后编排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进行备考。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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