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报考条件进行核查的通知》,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
各有关考生: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考生的报考条件,按10%的比例进行核查抽查。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被核查人员见附件1,2020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被核查人员为王海罗等5人。请被核查的上述两类考生,将毕业证扫描件、药学岗位从业年限证明材料、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等证明材料,扫描后于2021年1月15日前上传至邮箱(bzscjhc@163.com)以便核查。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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